关于做好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两大挑战活动奖金奖品分配工作的通知
粤青科教〔2020〕22号
各有关学校、校外机构,获奖师生:
为了鼓励学校、校外机构和广大师生积极参加青少年科技活动,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举办的广东儿童创意建构大挑战和广东青少年机器人大挑战等两大活动将在改革活动模式、丰富活动内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奖金奖品的奖励力度,现就做好奖金奖品的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奖宗旨
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需要科协、教育、科技等各级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校外机构和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为此,省青科教协将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通过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两个层面肯定师生成绩,减轻学生的活动成本,奖励教练员的辛勤付出,弥补学校和校外机构科技活动的经费不足。
二、分配方式
1.奖金:除设奖单位明确分配比例外,按以下方式分配。一是税前单项奖金不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占50%,教练员个人或团队占50%。二是税前单项奖金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学校(校外机构)和师生共享。获奖师生需征求学校(校外机构)意见,学校(校外机构)可将税前奖金全部用于奖励师生,亦可扣减不超过税前奖金的40%,余额则由学生和教练员平均分配,各占50%。
学校所得奖金需全部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做到专款专用。校外机构所得奖金可用于购置器材或组织活动。协会倡导获奖者将全部或部分奖金用于公益活动,反馈社会,帮扶弱者,如资助贫困学生、为学校或班级捐赠书籍等。
2.奖品:除设奖单位明确规定外,由学生个人或集体支配。
三、奖金发放
获奖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省青科教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统一发放奖金。学校或校外机构的奖金,银行转账到单位账户,校外机构需在拨款前提供发票,学校收到款项后需提供银行收款证明。学生和教练员的奖金,银行转账到个人银行卡账户,超过500元的需扣减20%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分配方案由省青科教协负责解释。请各学校、校外机构和获奖师生共同做好奖金和奖品的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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